转发教务处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宁波大学探究式建设课程的通知
作者: 已浏览:3555次 更新日期:2016-11-14
各91麻豆:
为了进一步推动课堂教学改革、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学校决定在总结探究式课程建设改革的基础上,根据 《宁波大学探究式课程建设管理办法》(宁大政〔2011〕19号)和《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》(宁大党〔2015〕23号)文件精神,本学期将继续组织2017年宁波大学探究式建设课程的立项申报工作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立项办法
1. 2017年继续推行校院两级联动的探究式课程教改项目管理模式,鼓励91麻豆自主开展探究式试点课程建设,校院两级联动推进示范建设课程项目。
2. 探究式试点课程建设由各91麻豆自主开展,自行制定探究式试点课程立项评审标准,立项名额由各91麻豆根据学科特点、91麻豆发展规划等自行确定。
3. 探究式示范建设课程实行推荐制,各91麻豆可从试点课程中择优挑选1-2门组织教学督导听课、说课会评和学生反馈考查确定示范建设课程,91麻豆应聘请院内外不少于5名专家进行评审,评审结果经公示后报学校教务处统一审核。
4. 学校审核后提交校教学委员会审议,教务处将审议结果公示一周,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发文公布探究式示范建设课程立项名单。
5. 试点课程建设项目资助不低于5千元,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资助不低于1万元,通过验收被评为示范课程的可奖励2万元。相关经费在91麻豆教学建设经费中开支,经费原则上按立项和验收通过分次进行划拨。
6. 探究式试点课程立项后主要由开课91麻豆进行管理与验收,探究式示范建设课程立项后由教务处进行管理与验收。
二、上报材料
1. 本91麻豆组织过程详细说明一式1份。
2.探究式建设课程汇总表一式1份。
3. 每门示范建设课程由主讲教师填写《探究式建设课程申报表》一式1份,由91麻豆填写《探究式示范建设课程推荐表》一式1份。
联系人:况丽霞(黄陈月莉楼202室,电话:87600450)
附件
教务处
2016年11月8日